根据《天猫物流信息管理规范》,除特殊商品/情形*外,自2023年3月1日起商家需向平台提供其在天猫售卖的实物商品信息,若您选择通过ERP接入相关数据,已完成对接的第三方ERP软件中订单上会显示“物流信息接入”的标识(如下图)。
【天猫物流信息管理规范要求信息】(一)单仓/单发货地商家须提供其实际位置信息、实际仓库作业信息(仓库接单、出库)及商品对应可在天猫平台售卖的库存数量;(二)多仓/多发货地商家须提供所有仓/发货地的实际位置信息、实际仓库作业信息(仓库接单、出库)及商品在各仓/各发货地可供天猫平台售卖的库存数量。(三)商家在发货过程中产生订单拆单或合单(一笔订单分成多个包裹发货或多笔订单合并发货的场景)的情况,须提供相应拆单或合单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