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设计的原则
标志设计不但是好用物的设计,也是一种图形艺术设计。它与别的图形艺术主要表现方式不仅有相似之处,又有自身的艺术规律性。它务必反映上述情况的特性,才可以能够更好地充分发挥其作用。因为对其简洁、归纳、极致的规定十分严苛,即要取得成功到基本上找不到更强的取代计划方案的水平,其难度系数比之别的一切图形艺术设计必须大很多。1)设计应在详细一目了然设计目标的应用目地、可用范围及相关政策法规等相关状况和深刻理解其多功能性规定的前提条件下开展。
2)设计须考虑到其完成的可行性分析,对于其运用方式、原材料和制做标准采取有效的设计方式。另外也要在意运用于别的视觉传播方法(如包装印D、广告宣传、印象等)或变大、变小时的视觉冲击。
3)设计要合乎功效目标的形象化接纳工作能力、审美观观念、社会心理和忌讳。从內容上说,商品取名不仅要合乎市场销售地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也要合乎本地的风俗人情,以得市场定位中消費人群的钟爱,因此在设计商品商标以前,还得学点民俗学。比如,日本的人们忌讳用莲花做为商标图案设计,意大利人最不宜黄菊花做为产品的商标,美国人忌讳用工像做为产品商标的装修,拉丁美洲一我国忌讳用狗做为商标,国际性上面把三角形做为警告性标志,捷克人觉得红三角是有害的标志,丹顶鹤在美国人眼中是蠢汉的代表,核桃仁则为不祥之兆的东西。
4)设计构思须新奇颇具艺术创意,务求刻骨铭心、恰当、新奇、与众不同,表意文字精确,能承受住時间的磨练。
5)构图法要凝炼、美观大方、适形(融入其运用物的形状)。
6)图型、标记既要简洁、归纳,又要注重艺术性。7)颜色要单纯性、明显、显眼。8)遵照标志艺术规律性,创造性探索恰切的艺术表达形式和技巧,磨炼出精当的語言使设计的标志具备高宽比总体艺术美、取得最好视觉冲击,是标志设计艺术追求完美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