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规则适用于参加淘宝直播营销活动的内容创作者。淘宝直播内容创作者自活动报名之时起至活动结束,须符合以下要求,方有机会参加淘宝直播营销活动,特殊营销活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违规限制】
内容创作者因违反《内容创作者管理规则》导致出现以下情形的,将被限制参加营销活动:1、近30天(含)内因一般违规扣分累计达24分,或近90天(含)内因一般违规扣分累计达48分;2、近30天(含)内存在严重违规扣分(不含0分),或近90天(含)内因严重违规扣分累计达12分;3、近30天(含)内存在推广假冒商品扣分(不含0分),或近90天(含)内因推广假冒商品扣分累计达12分;4、在限发期、屏蔽期,以及其他被限制参加营销活动的情形。
【基础能力】
拥有直播发布权。
【综合经营情况】
内容创作者符合上述基础资质的,淘宝直播还将结合内容创作者多维度运营情况(如活动契合度、活动配合度、综合竞争力等)、账户实际控制人历史诚信经营情况及各营销活动侧重等进行综合评估。
【商家准入条件】
1、如为淘宝网卖家,须同时满足
1)符合《淘宝网营销活动规范》;
2)本自然年度内未因发布违禁信息或假冒材质成份的严重违规行为扣分满6分及以上;
3)本自然年度内不存在出售假冒商品违规的行为;
4)店铺绑定的支付宝帐户身份认证完善信息达到II类支付帐户;
5)店铺具有一定的综合竞争力。
2、如为天猫商家,须同时符合《天猫商家营销准入基础规则》。
【活动违规管理】
内容创作者违反活动管理要求,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除按照相关规则处理外,淘宝直播还将视内容创作者的具体情况对其采取公示警告、营销活动降档或清退、限制参加营销活动等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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