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商家在京东开放平台积极经营厨具类目,特制定激励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一、参与商家
京东开放平台主营厨具一级类目的POP-SOP模式企业店铺(京东国际业务除外)。
二、激励政策
1、激励周期:2024年3月1日—2024年12月31日
2、激励规则:
在激励周期内完成店铺开通并成功启用的商家,若激励周期内,开店前3个月,厨具一级类目的销售额在100万元以内的,将直接返还7%运营支持服务费(厨房秤类目返还2%运营支持服务费,烘焙包装类目返还1%运营支持服务费);销售额超过100万元部分不参与运营支持服务费返还。运营服务费将于激励周期结束后以现金形式返还至京东钱包账户。具体适用类目如下表(如厨具一级类目下有新增类目同样适用)。
3、政策说明:
(1)此政策实施期间不与其他新商激励政策同享;
(2)激励周期内,若商家中途关店则激励终止;
(3)激励周期内,激励按照T+1季度核算,如3月开店店铺,Q2季度核算3月激励,Q3季度核算4月和5月激励,依次类推。
三 、特殊政策
若商家在激励周期内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则京东开放平台有权取消商家因此获得的全部激励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激励已发放,则京东开放平台有权自任意一笔待与商家结算的款项中或商家已缴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激励金,不足抵扣的,京东开放平台有权保留继续追偿的权利。
1、商家及其关联方采取不正当手段(如**、套券等)获取激励的行为;
2、商家存在恶意竞争、影响消费者权益、影响京东平台声誉等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的行为;
3、其余违反《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管理总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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