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天猫门店相关市场的特殊性及业务发展需要,我们将进一步对《天猫门店管理规范》中的新零售门店处置措施进行如下内容的变更及新增。
该变更于2023年10月23日公示通知,将于2023年10月30日正式生效。
一、【经营权限管控】
(八)取消商家所有商品与门店关联:指该天猫门店商家的所有商品信息下不再展示违规门店
第八条具体市场管理情形及处理
二、按《天猫市场管理规范》属于“危及交易安全”情形,依照其情形严重程度,额外采取监管店铺(门店)的处理措施进行临时性的市场管控;情形特别严重的,对商家的所有门店执行屏蔽店铺、清退店铺(门店)、限制商家及门店创建交易处理。
三、按《天猫市场管理规范》属于“未按约定提供相关资质”情形,将额外采取监管店铺(门店)、清退店铺(门店)等措施。“未按约定提供相关资质”是指在常规复检中发现资质不合格,商家未在3天内按要求补充相关资质;或商家资质失效前未提供有效资质的。
四、按《天猫市场管理规范》属于“其他严重经营不当”(包括商家违反或不符合《天猫门店入驻标准》、《天猫在营商家资质标准》中要求的当前类目天猫门店准入标准)、“提供虚假凭证”情形,将额外采取清退店铺(门店)、关停新零售工作台等措施;
五、属于以下情形的,将以单一门店为维度进行次数计算,并在《天猫市场管理规范》同类处理措施上按以下标准予以扣分处理
虚假交易:
符合下述任一情形的视为情节严重:
刻意规避监管发生虚假交易行为或其虚假交易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短期内进行大规模虚假交易的,不论次数和笔数均视为情节严重。
同一商家下,多家门店虚假交易情节严重的,视为情节特别严重。
情节严重的,48分/次,清退商家所有店铺(门店)、限制商家及门店创建交易
情节特别严重的,关停新零售工作台
八、短期内进行大规模异常交易、大量退款、异常大额交易,或大量分阶段付款时长异常等行为,依照其情形严重程度,给予监管店铺(门店)、屏蔽店铺(门店)、限制商家及门店创建交易、关停新零售工作台、搜索降权等处理措施。
九、天猫暂未授权任何机构提供天猫门店代理入驻服务,任何通过第三方服务实现入驻的均不被官方所认可,一旦发现将会视为违反《天猫市场管理规范》中的“不正当牟利”做清退处理(即关停新零售工作台)。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