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通告》:除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等在指定的网络交易平台开展烟草专卖品经营外,不允许通过其他网络平台开展烟草专卖品经营销售。
近期发现,部分京东商家存在发布“烟丝”、“烟散细丝”、“烟丝云南一斤”等烟丝相关违规商品信息的违规行为。
为进一步营造健康的网络购物环境,接下来将重点聚焦对此类违规商品服务信息开展治理,对于发现的违规商品服务信息或行为,京东有权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对违规商家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下架商品、扣除违约金、限期禁止提报及投放营销活动、关闭店铺等处置措施。
违规案例:
某商家在店铺内多次发布“细丝散装”、“散装烟丝一斤”等相关违禁商品,平台通过多次警告后,依旧不整改,根据法律法规、协议及平台相关规则,对此商家采取了清退、扣除违约金等处置措施。
请各位商家自公告之日起开展自查自检工作,删除已发布的违规信息,共同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
附:《京东开放平台发布违禁商品及信息管理规范》 1.10.2烟草专卖品、烟草专用机械、电子烟及相关配件:
1.10.2烟草专卖品、烟草专用机械、电子烟及相关配件:烟草、雪茄、电子烟类制品,包括但不限于加热不燃烧型、烟油型电子烟及雾化型电子烟等;
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以及将烟丝和烟纸加工成成品烟的烟草专用机械;电子烟配件类商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护壳、收纳盒、充电仓、贴纸、挂绳等;茶烟、花烟等类烟产品。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