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淘宝网网购平台的市场管理秩序,为消费者营造安全安心的网购环境,提升消费者的购买信心和满意度,淘宝网拟新增《淘宝网大闸蟹行业管理规范》,本次淘宝规则8月22日首次生效!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障淘宝大闸蟹行业市场的健康发展,提升淘宝消费者的购物体验,根据《淘宝服务协议》、《淘宝平台总则》、《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等制定本规范。
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二条 适用范围
2.1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在淘宝经营和购买大闸蟹、大闸蟹提货券的会员。
2.2适用类目:
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生鲜提货券>>大闸蟹提货券
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海鲜/水产品/制品>>蟹类>>大闸蟹
第二章 准入要求
第三条 资质要求
3.1基础资质:经营大闸蟹的商家,申请入驻及发布商品时需遵循页面的资质要求,商家入驻遵循《淘宝网开店规范》的规定。
3.2行业资质:
第四条 保证金要求
4.1 经营大闸蟹类目商家的保证金要求遵循《淘宝网保证金管理规范》的基础额度要求。
4.2 经营大闸蟹券类目的商家除遵循《淘宝网保证金管理规范》的基础额度要求外,需额外缴纳5万元特殊额度保证金。
4.3 商家需及时关注保证金账户是否足额,并在收到保证金缴纳提醒后的72小时内补足保证金,若未足额缴纳保证金,则平台有权下架商品,同时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延长交易账期、限制参加营销活动、屏蔽店铺、监管账户、支付宝账户管控措施等。
第五条 提货系统对接要求
经营大闸蟹提货券的商家,须具备提货系统对接的能力,同时签署线上《提货券销售服务协议(大闸蟹提货券类目)》。
第三章 商品管理
第六条 商品标题要求
6.1 活蟹的要求:发布在“大闸蟹”四级类目下的商品,标题需包含“【活蟹】+品牌名+大闸蟹公/母规格/只数描述+规格信息+其他”,且标题必须以【活蟹】作为开头。
活蟹规格可带区间值,但区间跨度不可超过 0.3 两,且标注范围小的数值在前,如 3.0-3.3。 示例:【活蟹】***大闸蟹现货公3.5-3.8两母2.5-2.8两10只礼盒装。
6.2 蟹券的要求:发布在“大闸蟹提货券”三级类目下的商品,标题需包含“【礼券】+品牌名+大闸蟹公/母规格/只数描述+规格信息+其他”,且标题必须以【礼券】作为开头。
示例:【礼券】***大闸蟹提货券公4.5两母3.5两4对8只装螃蟹礼盒。
第七条 商品图片要求
商品主图必须为商品实物图, 图片不得拼接、不得出现任何形式的边框、留白、水印等,不得包含促销、夸大描述等文字说明。
7.1 活蟹的要求:第二张主图必须为实物图,除商品外不得出现与商品无关的其他主体(人物等),为方便拍摄而放置商品的托盘等除外。
如需在主图上增加相关规格说明的,说明框需放置于主图右上方高度约为图片的十分之一处,展示内容为:
公或母、单只重量、数量。其中,活蟹可以带区间值,但区间跨度不可超过 0.3 两,且标注范围小的数值在前,如 3.0~3.3,最低克重必需和商品参数中公/母单蟹重保持一致。
商品含有标签的情况下需在第三张主图中展现,展现标签实物图,能清晰展示品名、产地、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名称等标准要求的相关内容。
7.2蟹券的要求:必须含商品品牌,禁止出现牛皮癣,LOGO统一放在左上角。如需要增加相关规格说明的,说明框需放置于图片右上方高度约图片的十分之一处,展示内容为:型号、公母、单只重量、数量。
第八条 商品属性要求
8.1发布在“活蟹”、“大闸蟹提货券”类目下的商品还须明示商品规格信息,在产品详情描述的规格应与实物、礼/提货券上一致,规格信息鼓励商家标注具体值,如标注区间值,则区间浮动范围必须≤0.3两。
规格标准如下:
①公蟹规格:如大于或等于2.5两/只,小于2.8两/只,只可标注2.5两;
②母蟹规格:如大于或等于2.0两/只,小于2.3两/只,只可标注2.0两;
③在销售活动中,每只蟹每规格的跨度为0.3两起。
其中阳澄湖地标蟹需按照苏州市阳澄湖大闸蟹协会要求统一以下规格:
①公蟹规格:大于或等于3.0两/只、3.5两/只、4.0两/只、4.5两/只、5.0两/只、5.5两/只、6.0两/只以上;
②母蟹规格:大于或等于2.5两/只、2.8两/只、3.0两/只、3.5两/只、4.0两/只、4.5两/只以上;
③在销售和发货过程中,所发售的每只蟹(不含绳)的规格,不得小于每个规格的2钱。
8.2 发布在“大闸蟹提货券”三级类目下的商品实物提货券上需印制规格重量及大闸蟹只数,同时商品实物提货券上需在券背后开窗透出券号。
第九条 商品详情
9.1详情描述中必须包含一张能清晰且真实展现商品或商品包装信息的实物图片。注:如果商品或商品包装信息的实物图片在主图上已有展示,页面上可不重复展示。
9.2详情描述中必须含大闸蟹“死蟹/缺重”理赔服务说明内容及相关服务的公告。公告内容见附件。
第十条 商品价格要求
商家可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自主定价;没有正当理由,商家不得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进行销售。
平台将根据用户举报、不时的相关排查并结合市场行情、价格成本水位等信息进行综合评估,对涉嫌影响公平竞争、出现或可能出现难以保障商品品质情形的明显不合理低价情形,平台有权做商品下架处理。
第十一条 其他要求
11.1商家应按《淘宝平台规则总则》及淘宝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
11.2商家对商品的描述应与买家收到的商品或经淘宝官方抽检的商品相符,且商家应当对商品瑕疵、保质期、生产日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
11.3 经营大闸蟹的商家若宣称商品为原产地大闸蟹的,须符合大闸蟹喵供原产地认证要求并完成认证(点此进入认证页面),未通过认证的商品将做下架处理。
11.4 蟹提货券类商品,仅能在当年5月-次年1月之间进行销售。
第十二条 商品违规处理标准
12.1商家在大闸蟹和大闸蟹券类目下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出售,或根据淘宝平台管理要求禁止出售的商品或信息,将按照《淘宝平台违禁信息管理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2.2商家未按《淘宝平台规则总则》、《淘宝网商品发布规范》及淘宝发布的其他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类目管理标准等)要求发布商品或信息的,按照《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除上述规定外,商家还需遵守以下规定:
12.2.1将“水产肉类/新鲜蔬果/熟食>>生鲜提货券>>大闸蟹提货券” 类目下的提货券类商品,发布在其他类目的情形,将按照《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中的第二十九条扰乱市场秩序进行处置。
12.2.2违反本规则的商品发布要求规定的,第一次下架商品;第二次下架商品,并扣一般违规一分;第三次删除商品,并扣一般违规一分;但三天内累计扣分不超过七分。
12.2.3发生商家错放类目致使平台特定交易流程无法适用,从而出现消费者资金及体验损害的风险时,平台可视情况对商家支付宝账户及/或其账户资金进行管控,资金相关包括:
商家绑定的支付宝收款账户的管控措施(简称“支付宝账户管控措施”),指淘宝指示支付宝对商家淘宝账户绑定的支付宝收款账户采取的限制措施,如取消收款功能、取消提现功能、禁止余额支付、禁止余额提现、冻结支付宝余额、延长交易账期等。
12.3 经新闻媒体曝光、国家质监部门等行政管理部门通报,存在质量不合格的某一品牌、品类、批次的商品,或与阿里平台抽检不合格商品相同的商品,或其他要求协查的商品或店铺。
淘宝将按照《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中经曝光、通报的商品管控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2.4买家收到的商品或接受的服务,或经淘宝官方抽检、排查的商品或服务存在与商家描述不相符;
或商家未对商品瑕疵、保质期、生产日期、附带品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披露的,按照《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中描述或品质不符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注,六月黄商品不得宣传阳澄湖,违规商品依据此条规则处理。
第十三条 商品品质管理
13.1淘宝将按照《淘宝网生鲜食品品质抽检规范》规定,对商家在淘宝出售的商品质量进行不定期的抽检及抽检不合格处置。
13.2淘宝发现商家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或根据用户投诉举报商家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查证属实的,淘宝有权责令商家停止违法行为并向国家食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商家存在法律规定的严重违法行为的,淘宝有权停止向商家提供服务。
第四章 交易规范
第十四条 商家除遵守平台交易的相关要求外,还需遵守以下规定:
商家须将订单对应的实际寄送提货券的号码,在发货后的72小时内准确上传至平台,若未按约定回传,将影响资金解冻,同时平台将下架对应商品;如存在多次或大量未及时上传或上传的券号有误的情况,平台将取消商家的对应类目经营权。
第十五条 大闸蟹提货券货款冻结及解冻标准
15.1货款冻结
买家收到其所购买的大闸蟹提货券商品订单下的提货券商品(含实物凭证或电子凭证)并确认收货后,其所支付的款项将全额被冻结在商家对应的支付宝账户中(体现为不可用余额),商家无法自主对该部分资金进行提现及支付操作。
15.2货款解冻
15.2.1解冻时间
商家支付宝账户中被冻结的大闸蟹提货券货款,将会在当前蟹季按六次分批解冻。前五次解冻的时间为自当年10月开始的每月20日,即10月20日、11月20日、12月20日、1月20日、2月20日,最后一次解冻的时间为N+2年的1月20日(例:2023年销售的大闸蟹提货券最后一次货款解冻为2025年1月20日)。
15.2.2解冻条件
①商家需在发货后72小时内准确回传券号,券号将通过订单详情页展示给消费者。未按约定回传,将影响资金解冻。
②商家在每个解冻时间,需同时满足纠纷发起率、品质退款率、发货及物流退款率均不高于类目平均水平的10%(服务指标将从当年5月1日起累计计算),否则无法在当次解冻时间获得解冻资格。
如商家存在其它履约风险、经营异常等情况,淘宝有权延缓解冻;如商家在当前时间点不满足解冻条件,但商家在下一个解冻时间点满足了解冻条件后,将可重新获得解冻资格,且解冻比例上限按照当前解冻时间点对应的解冻比例执行。
15.3解冻比例
满足解冻条件后,货款将在每个解冻时间,按照解冻比例由系统自动执行解冻。
当次解冻货款的金额=累计成交冻结金额X当期应解冻比例-累计已解冻金额。
其中:
15.3.1累计成交冻结金额:累计计算当年5月1日至解冻月份的上月最后一天的成交冻结金额,不包含相应订单产生的如淘客、聚划算等技术服务费或佣金。
(例:10月20日这个解冻时间下,计算的是5月1日-9月30日的累计成交冻结金额;11月20日计算的是5月1日-10月31日的累计成交冻结金额,以此类推;解冻示例:
https://qn.taobao.com/headline/news/10699548?spm=a211vu.12026430.0.0.b46b3929HJg7HO
15.3.2当期应解冻比例:在“平台参考行业整体在不同时间点的提货率设置的解冻比例上限”与“商家当前时点的核销率(需通过符合平台要求的ISV回传提货数据计算)”之间取低值。
即,商家核销率如高于解冻比例上限,将按照比例上限解冻;如低于解冻比例上限,则按照商家实际核销率解冻。
第五章 争议处理
第十六条 争议处理
买卖双方在淘宝平台交易发生争议,按照《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 大闸蟹售后服务赔付标准
若消费者收到的商品存在死蟹、残蟹、缺重问题的,需按照如下标准处理,如商家未按照赔付标准执行导致买家升级投诉或经抽查发现商家未按照赔付标准执行,平台将按照订单维度扣除商家违约金500元/单:
17.1死蟹问题: 若买家收到的商品存在死蟹,订单将按死蟹只数比例折算退款金额;若死蟹比例大于等于50%,订单可全额退款。
17.2残蟹问题:残蟹的标准为螯足缺失≥1只或步足自根部起缺失≥2只判定为残蟹,退款金额按照活蟹个数计算,单只残蟹的退款金额为该残蟹实付款的20%。商品标题及详情页有清晰标注为残蟹及残蟹缺失的部位的,不适用此条规则。
17.3缺重问题: 若单只蟹去绳称重,缺重≥5%,则按单只螃蟹的蟹价退款;若整体蟹去绳称重,缺重>10%,则整箱全额退款。
17.4理赔受理时间: 死蟹、残蟹问题需在商品签收当天的24点前举证,缺重问题需在商品签收后24小时内举证。
特殊说明:1)以上称重不含绳重。2)对历史或当前具有异常行为的账号或订单,平台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买卖双方间的举证分配及内容,并对可疑证据(凭证)的效力提出补充举证要求或直接予以否定。
第十八条 大闸蟹提货券兑换要求
大闸蟹提货券需保证“每日可供消费者预约的提货券商品数量不得低于1000份/天,且消费者选择预约发货日期时须保证近7天内至少有3天可供预约”。
(详见《提货券销售服务协议(大闸蟹提货券类目)》5.2.1)未满足要求的,商家需按券实付金额的30%赔付给消费者,同时支持作废券并全额退款,单笔交易仅支持赔付一次,单笔交易赔付金额最低不少于5元,不高于500元。
每一自然年的兑付期,若出现2次及以上未满足该要求情况的,自第2次起,每次向平台支付违约金10000元。
第六章 退出
第十九条 主动退出
完成全部订单的交易履行和维权投诉处理等交易保障义务的用户可申请主动退出,主动退出后保证金即时解冻。
第二十条 清退
商家发生以下任一情形的,淘宝有权清退:
20.1 不符合准入要求;
20.2商家保证金不足且超过15 天(自然日)未及时补齐的;
20.3 损害消费者体验或给平台、消费者造成重大影响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 再次准入要求
21.1因主动退出、不满足准入要求、保证金不足额退出的,重新满足准入要求后即可再次入驻;
21.2因损害消费者体验或给平台、消费者造成重大影响行为被清退的,永久禁止再次入驻。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规范于2023年8月11日公示,于2023年8月22日首次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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