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创作者推广分享秩序,保障创作者权益,抖音电商平台制定《抖音电商创作者“0元入驻”试运营规范》。
第一章 概述
1.1 目的及依据
为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扶持创作者快速成长,现根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商品信息分享功能服务协议》《电商创作者添加商品行为规则》《精选联盟平台管理规则》等平台规则与服务协议,制定本规则。
1.2 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平台内参与“0元入驻”的新创作者(不包括历史已开通商品分享功能后关闭、绑定店铺的创作者帐号)。
1.3 效力级别
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平台规则尚无规定的,根据法律规定或相关协议处理。
第二章 试运营规则
2.1 概念解析
“0元入驻”:是指允许创作者在未缴纳保证金的情况下,先入驻平台进行有限制的试运营,后续足额缴纳保证金至应缴额。
2.2 试运营期限制
2.3 试运营结束
2.3.1 试运营期间,若创作者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则试运营期结束:
保证金足额:创作者已缴纳保证金至应缴金额(应缴金额可参考《抖音商品分享功能用户保证金管理规则》 )
支付订单>100 或 支付订单金额>5000元
近30天违规扣除信用分≥4分
2.3.2 试运营期结束后,创作者需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未及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平台将限制创作者商品分享功能:
(1)限制橱窗带货;
(2)限制短视频带货;
(3)限制直播带货;
注:创作者可随时足额缴纳保证金,保证金足额缴纳后创作者进入正式运营阶段,将解除上述限制。
第三章 附则
3.1 该规范于2023年3月 日首次生效。
3.2 平台有权对本规范进行不定期修订,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示程序。若修订内容涉及交易规则的,则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另行执行征求意见程序,公示期结束后,本说明修订内容即告生效。
若达人不同意修订后的规范的,可通过平台指引申请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3.3 平台达人的相关行为,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或修订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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