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创作者商品分享推广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抖音小店平台制定《创作者违约金管理规范》。本次抖音规则内容往下看:
第一章概述
1.1目的及依据
为打造良好的商品分享环境,规范抖音用户商品分享行为,进一步完善消费者交易保障机制和创作者经营权益;
现根据《电商创作者管理总则》、《电商创作者帐号管理规则》、《电商创作者违规与信用分管理规则》、《抖音社区自律公约》及《商品信息分享功能服务协议》等,制定本规范。
1.2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在抖音客户端及网页端平台(含火山版、简化版、极速版等其他版本),以及上述平台运营主体及/或其关联公司拥有或运营的其他平台(以下简称为“平台”)开通商品分享功能的创作者(以下简称为“创作者”)。
1.3效力级别
本规范是对“平台规则体系”的有效补充。创作者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平台规则以及与平台签订的各项协议。
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平台规则、平台协议等规定的行为,本规范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平台规则及与平台签订的各项协议酌情处理。
第二章实施细则
2.1违约金概述
当创作者违反法律法规、平台协议及相关规则规定,平台会根据《电商创作者违规与信用分管理规则》等规定对创作者采取扣除信用分等措施,当信用分扣分到一定节点时,触发暂时或永久停止使用商品分享功能的处罚。
此时创作者可以选择接受暂时或永久停用商品分享功能的处罚,或者选择通过向平台缴纳违约金的方式,平台将向创作者提供必要的技术服务以支持创作者继续使用商品分享功能。
2.2违约金的适用场景
创作者等级在L5及以上且口碑分在4.5及以上,或经平台综合评估过往表现符合要求的创作者,可支持其缴纳违约金。
平台综合评估,指平台将根据创作者的违规原因、违规严重程度、日常合规经营情况及法规要求等因素,综合评估决定创作者是否可以通过缴纳违约金的方式稳定经营。不支持缴纳违约金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2.2.1创作者账号绑定的资金账户处于异常状态;
2.2.2创作者账号近期发生过主体变更或企业营业执照发生更名、注销等情况;
2.2.3创作者由于某原因违规缴纳违约金后,7个自然日内因同一原因再次违规,自再次违规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不支持缴纳违约金;
且平台将根据《电商创作者违规与信用分管理规则》相关规定对创作者执行该违规类型下最高分值的信用分扣罚;
2.2.4创作者及其关联账号的违规行为涉及【发布违禁商品/违禁信息】【推广销售侵权/假冒商品】【欺诈】【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情况;
2.2.5创作者及其关联账号出现其他重大违规行为或存在重大违规风险,且经平台排查认定存在危及交易或平台安全或危及消费者权益风险的情形。
2.3违约金的缴纳标准
当创作者信用分扣罚至非0分节点,违约金缴纳额度=创作者上个自然月的日活跃平均成交金额*3%*所处信用分节点对应被停用商品分享功能天数,最低500元人民币,最高500000元人民币。
当创作者信用分扣罚至0分节点,违约金缴纳额度=创作者近3个自然月的月平均成交金额*3%*6,最低100000元人民币,最高1000000元人民币。
此节点仅有一次缴纳违约金恢复商品分享功能的机会,即首次到达0分节点时,创作者可通过缴纳违约金恢复商品分享功能;
同时信用分恢复至10分,如再次因违规扣罚信用分达到0分节点,创作者不能再通过缴纳违约金恢复商品分享功能。
计算说明:
上个自然月的日活跃平均成交金额=上个自然月通过创作者直播或短视频产生订单的总金额/上个自然月创作者进行直播带货或发布新的带货短视频的总天数(如果创作者某日既进行直播带货又发布了新的有效带货短视频,则按1天计算)。
信用分扣罚至非0分节点时,创作者只需针对当前节点缴纳一次违约金,且在无新增违规导致信用分被扣至下一层节点的情况下,平台将延续对该创作者信用分节点的商品分享功能判罚豁免,但不会将信用分恢复至扣罚前分值。
2.4违约金的查询方式
打开抖音APP→点击【我】→点击【商品橱窗】→点击常用服务【作者违约金】
第三章违约金的缴纳与预存账户提现
3.1缴纳违约金
3.1.1创作者违反法律法规、平台协议及相关规则规定时,如创作者满足前述2.2条的规定且同意支付违约金,在创作者将足额违约金缴纳至对应账户后,平台可根据前述2.3条的规定划扣创作者对应违约金。
违约金用于赔付因创作者违规行为造成的消费者、平台及其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损失。
3.1.2创作者应保证其用于缴纳违约金的资金来源合法,且创作者对该等资金依法享有处分权。
若创作者违约金系由第三方代为支付,创作者应保证该第三方清楚知晓所支付款项的性质、用途等情况且同意代为支付,并保证平台不会受到任何第三方就此代为缴纳的违约金主张其享有任何权利或以任何理由要求返还。
3.1.3划扣违约金不免除创作者其他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平台仍有权按照平台规则及协议的规定,对创作者采取相应的处置管理措施。
3.1.4平台支持创作者在对应账户中预存资金备用,创作者可选择用预存资金缴纳违约金并恢复商品分享功能,或不缴纳维持停用商品分享功能的处罚。
若未足额缴纳违约金,平台有权根据规则继续执行创作者停用商品分享功能的处罚。
3.1.5对于创作者缴纳或预存的违约金,平台无须向创作者支付任何利息或其他收益。
3.2提现账户预存款项
3.2.1平台为创作者提供提取预存违约金的渠道,创作者可依据帐号实际情况在对应账户页面选择提取(操作路径参照2.4)。
预缴存违约金余额超过应缴金额的,创作者可选择提取超出部分的金额,最大提取金额=预存违约金余额-应缴金额。
3.2.2每自然月至多可提取2次,存在未结束的提取流程时,不支持发起新的提取申请。提取失败的不计算次数。
3.2.3创作者如需提取账户充值余额,可在提取页面内填写相应的私人或对公账户信息,请保证所填写的账户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且和实名认证的账户信息保持一致。因创作者填写信息错误造成的损失及全部后果,由创作者自行承担。
附录:违约金相关问题Q&A
Q1:违约金必须缴纳吗?
A:违约金并非强制缴纳。经平台综合评估创作者情况,确认可开放缴纳违约金渠道后,创作者可自主选择是否同意缴纳违约金,如选择不缴纳违约金,则对应信用分节点的商品分享功能停用判罚正常执行。
Q2:缴纳违约金后信用分能恢复吗?
A:不能。违约金仅用于豁免信用分节点对应的【商品分享功能停用x天】的判罚,信用分依然保持扣罚后的分值。
Q3:缴纳违约金后不能马上恢复信用分,那下次开播是不是还会被限制分享商品?
A:不会。举个例子,创作者原信用分10分,因违规扣除4分,达到8分>X>=6分节点,商品分享功能将停用1天,创作者选择缴纳违约金后,信用分仍为6分,但商品分享功能可持续正常使用。
但如果创作者再次违规扣除1分,达到6分>X>=4分节点,则商品分享功能将停用3天,此时创作者仍然可选择接受判罚或通过缴纳违约金保留商品分享功能。
Q4:如何理解“上个自然月的日活跃平均成交金额”中的“日活跃”?
A:日活跃即表示创作者发布电商内容的天数,比如进行直播带货或发布新的带货短视频。
举个例子,某个自然月内创作者分别在当月1日/5日/10日正常开播且直播间带有购物车;
又在当月10日发布了一个或多个可正常播放的带有购物车的短视频,那么创作者在这个自然月内的活跃天数为3天(当月10日同时进行带货直播且发布带货短视频,计为1天)。
补充说明:
1.创作者发布视频时未添加购物车,则此视频不属于电商内容,不计入活跃天数
2.创作者当日在橱窗内添加商品、未开播或发布电商视频,都不计入活跃天数
Q5:缴纳的违约金是否可以开具发票?
A:可以,创作者可根据APP端指引路径完成开票流程。需注意预存违约金账户的金额非缴纳金额,以实际缴纳的违约金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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