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进多元化商家入驻京东开放平台,帮助商家快速成长,京东拟对宠物生活类目开展新入驻商家资费激励政策,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一、激励周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适用商家范围:
京东开放平台主营下述类目的POP-SOP模式商家(京东国际、京东极速版业务、京喜业务、京东小店业务商家除外);
类目范围:宠物生活-猫狗主粮、猫狗零食、洗护美容、猫狗日用、猫狗出行、猫狗玩具、异宠食品/用品、水族、宠物服务、宠物活体(狗狗活体、猫咪活体除外)。
三、激励政策:
1、平台使用费返还:
返还规则:在激励周期内完成店铺开通并缴费的商家,以激励金形式月度返还平台使用费至商家店铺对应的京准通账户。
返还方式:先收后返,无需商家单独申请。
2、产业带激励:在以下产业带区域的商家,除平台使用费等额激励金返还政策外,还可享受保证金为1000元的激励政策。
产业带省市如下: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重庆市、广东省、浙江省、四川省、江苏省、辽宁省、湖北省、山东省、河北省、陕西省、河南省、福建省、湖南省、安徽省、江西省。商家主体营业执照的注册地址需要在上述产业带区域。
备注:商家在入驻流程中,请在【对接京东招商】的位置,填写:CYD2301。审批通过的商家,开店缴费时的标准将直接为使用激励政策后的标准。
举例:河北省某商家在2月1日申请京东开通猫狗主粮类目店铺,按照产业带激励申请,提交流程后,2月8日平台完成审批,在8日缴费时,需要缴纳保证金1000元,平台使用费2000元;京东分别将于3月份、4月份各返还1000元到店铺的京准通账户。
3、以上各项激励政策自2023年4月1日起失效,2023年4月起请以最新的政策为准。
四、违约责任:
若商家在激励周期内发生以下任一情形,则京东有权取消其获得返利的资格:
1、存在恶意竞争、影响消费者权益、影响京东平台声誉等违反法律法规、平台协议规则、市场公平竞争原则、诚实信用原则或公序良俗等的行为。
2、通过不正当手段使用京东注册LOGO、域名等或未经京东准许用于宣传、商业活动,给消费者造成误导或侵犯京东知识产权的。
3、在线上、线下等渠道,通过文字或图片等方式发布恶意诋毁、故意矮化、贬损京东的言论。
4、违反《京东开放平台招商标准目录》。
5、违反《京东开放平台商家违规积分管理规则》,包含但不限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破坏京东平台经营秩序等行为,严重违规扣分达100分。
6、在激励周期及返利单生成后90天内,商家店铺是停用状态的,则本政策失效,未执行的返利不再执行,已执行的京东有权收回。
7、返利单生成后,推送商家后台45天内商家未确认的,则返利失效。
8、若商家及其关联方以任何形式或出于任何目的采取不正当方式(如**、套券等)获取本政策激励的,京东有权取消商家因此而获得的全部激励并不承担任何责任;如已给予商家激励的,则京东可自任意一笔待与商家结算的款项中或商家已缴纳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激励金;不足抵扣的,京东有权继续追偿。以上行为的判别以京东平台系统记录的相关数据、信息为基本依据。
本次京东宠物生活类目招商激励政策介绍完毕,快抓紧时间入驻京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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