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淘特网购平台的市场管理秩序,维护“淘特官方补贴”活动的正常运营秩序,现就此调整《淘特官方补贴招商规则》,此次规则变更要点如下:
1、调整第七条规则【权益】,取消商品减佣机制,以《淘特联合营销计划规则》为收费标准收取系统服务费;
2、调整第三条【招商规则】中的店铺条件、调整第八条【违规管理规则】中的商品汰换规则;
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三、招商规则
2.2服务:要求店铺近7天客服3分钟响应率(时间区间:8:00-23:00)>=90%;近30天平台求助率≤近30天店铺主营一级类目平台求助率均值的2倍
七、权益
1、官方补贴将持续为商家提供营销资源(包括流量资源、大促资源、红包资源等等),同时提供更多资源帮助商家成长。
2、商家应为平台提供的资源支付联合营销计划系统服务费。
联合营销计划收费模式:
1、淘宝特价版对于开通特价版店铺的商家免收基础技术服务费(包含平台为商家提供店铺开设与商品发布、订单生成、管理交易以及完成支付等服务);
2、淘宝特价版为联合营销计划的顺利开展,为商家提供联合营销计划相关系统技术支持(如:互动营销系统等),商家应支付联合营销计划系统服务费;
3、联合营销计划系统服务费收取方式为基于商家实际成交的订单的交易额(以支付宝软件系统记录的支付宝交易额为准)按对应的费率实时划扣,服务费计算方式为:联合营销计划系统服务费=交易额×费率;
4、联合营销计划系统服务费收费订单范围:
(1)商家在联合营销计划期间,消费者在淘宝特价版APP内拍下商品并完成支付的有效订单。
(2)商家在联合营销计划期间,消费者通过淘宝特价版合作渠道(如支付宝特价版小程序等渠道)产生的有效订单。
八、违规管理规则
1、商品汰换:
1.3 近30天主动差评率>20%(近30天主动评价量≤20个,不考核该指标);
1.4 店铺近7天客服3分钟响应率(时间区间:8:00-23:00)<90%;
1.5 近30天平台求助率>近30天店铺主营一级类目平台求助率均值的2倍
本次淘特规则变更于2022年8月19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2年9月1日正式生效,望各位商家知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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