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营造更好的淘宝直播生态,打造健康良好有活力的市场环境,淘宝直播拟新增《淘宝直播珠宝基地商家软件服务费规则(试运行)》以明确平台与商家之间的费用结算标准。此次规则变更于2022年8月17日进行公示通知,将于2022年8月24日正式生效。以下规则内容全部为新增规则:
第一章 概述
第一条【规则目的】
为明确珠宝基地商家在通过淘宝直播平台销售货品并引导成交订单后,平台(包括域名为
liveplatform.taobao.com的网站、客户端及小程序)与商家之间的费用结算标准,特拟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于通过淘宝直播平台销售货品及引导成交订单的所有珠宝基地及其绑定的商家,包括通过直播间推广销售同账号注册店铺商品的商家(以下简称“自播”)和通过达人直播间推广销售非同账号注册店铺商品的商家(以下简称“代播”)。
第三条【效力级别】
本规则是《淘宝平台规则总则》、《天猫规则》、《内容创作者管理规则》、《淘宝直播管理规则》、《热浪引擎平台管理规则》、《点淘社区管理规则》、《淘宝直播机构管理规范》、《直播基地管理规范》、《淘宝直播珠宝饰品行业管理规范》的有效补充,前述规则中已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我发现未有规定或本规则有特殊规定的,根据本规则执行。
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平台规则、平台协议等规定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平台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平台规则及与平台签订的各项协议酌情处理。
第二章 软件服务费说明
第四条【结算公式】
软件服务费=商品交易实际成交价格*软件服务费率。 商品交易实际成交价格:即商家实际收款金额,不含阶梯返还/奖励金额、运费、店铺优惠券、单品折扣、退款、跨境综合税等项目(如有)等。 浙江阿里巴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接受淘宝平台经营者的委托,提供相关软件技术服务并进行结算。
第五条【各类目软件服务费率】
第六条【结算优先级】
“天猫软件服务年费”优先于“淘宝直播软件服务费”进行结算,当商家已缴纳“天猫软件服务年费”,则无需再缴纳“淘宝直播软件服务费”。
第七条【结算范围及周期】
淘宝直播珠宝基地商家软件服务费的结算时间为订单货款结算时间,即系统将于每笔订单确认收货时自动划扣订单对应的软件服务费。 结算的订单范围:消费者通过直播间点击商品链接,并于15天内下单且最终交易成功的(确认收货状态)订单。
结算范围特殊说明:消费者申请部分金额退货退款导致交易关闭,最终打款给商家部分的钱款仍然会进行结算。
第三章 违规处理
第八条【主播发布不当信息】
在淘宝直播平台上可推广的商品需遵守《关于主播发布淘宝直播平台限制推广商品的实施细则》,对于未经平台允许发布限制推广商品的主播,平台将依据《淘宝直播管理规则》对主播进行发布不当信息处罚。
第九条【商家逃避软件服务费结算】
商家通过直播间推广销售的商品需遵守《淘宝网商品发布规范》,商家应当根据所售商品,逐级选择正确的商品类目,不得将商品发布在与实际商品品类不一致的类目下。我了解到若商家存在违规发布商品涉嫌逃避软件服务费结算的行为;
平台将根据《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淘宝直播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则对商家进行违规处罚,包含但不限于公示警告、限制指定商家/商品直播间挂品、根据违规商品成交情况罚扣商家违约金、进行支付宝账户管控措施等。
第十条【主播逃避软件服务费结算】
主播在直播间发布内容需遵守《淘宝直播珠宝饰品行业管理规范》,主播在直播间描述的商品信息应与商品详情页及所属类目保持一致。
若主播存在违规发布与商品类目不一致的直播内容涉嫌逃避软件服务费结算的行为,平台将对主播进行拉停直播、删除违规信息、限制主播权限、罚扣违约金等违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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