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助力京东图书POP商家销售增长,高效利用大促期流量红利,实现京东平台销售规模扩大,针对POP的SOP类型商家制定销售激励政策,满足商家销售激励标准的店铺可获得广告虚拟金奖励。
第一章 激励范围
京东开放平台主营图书类目(图书-文化用品-笔类/书写工具类目除外)的POP-SOP模式商家。
第二章 激励标准
1. 激励周期:2022年5月23日-2022年6月30日。
2. 激励门槛:
1)2021年以前入驻的店铺:激励周期内该店铺GMV(京东商城的商品与服务销售金额,按出库时点统计,扣减各项基础优惠、优惠券及拒收、退货)同比增长不低于30%,增速同比不低于2022年Q1;
且激励周期内店铺日均GMV不低于2022年1月至4月日均GMV的1.2倍,则取同比、增速和日均倍比中最高者作为对比项,返还超出部分2%的广告虚拟金(注:如2022年Q1增速为30%,店铺销售总额增速为最高项,则以此为对比,返还其超出Q1增速部分2%的广告虚拟金)。
2)2021年1月1日及其以后入驻的店铺:激励周期内该店铺GMV达到10万,且不低于Q1增速,且激励期店铺日均GMV不低于22年1-4月日均的1.2倍,则取增速和日均倍比中高者作为对比项,返还其超出部分2%的广告虚拟金。没有同比数据的店铺取日均倍比超过1.2倍部分返2%广告虚拟金。
3)其中,扣点2%及以下的渠道GMV不计入店铺激励销售基数。
3. 返还方式:满足销售激励门槛的店铺,需要在7-8月完成1:1广告虚拟金的对投,即消耗相应金额的广告费,京东于消耗完成后的2个月内返还等额的广告虚拟金至商家店铺对应的京准通账户,返还的广告虚拟金有效期为6个月,超过6个月系统自动扣收无法使用。如商家未在规定时间范围内对投,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激励。
4、参与激励的店铺在一个月内退货金额高于激励周期GMV的10%或以上则在其广告激励中将差值扣收,如因此未达到门槛,则视为该店铺未达到激励标准。
5、若商家以任何不正当方式(如**)获取本协议激励的,京东有权依据《2022年京东开放平台违规管理规则汇总》追究商家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取消商家因此而获得的全部激励,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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