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月21日起,京东逐步开放类目运营模式,支持商家店铺多类目经营,为商家提供更好的生态环境和更广阔的经营空间。下面是《京东多类目经营规则》的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
一、规则适用范围
本规则适用入驻京东JD.COM的商家(部分业务除外)。
包括但不限于拍拍二手、七鲜等所有特殊业务的POP店铺均不是类目运营模式,故暂不支持申请经营非主营类目。
具体开放的类目信息,请以京麦商家中心可申请的类目为准。
二、多类目经营规则
1、店铺星级≥3.5星的类目运营模式POP店铺可申请多类目经营,以每个季度最后1天的店铺星级为准。
示例:某店铺,第一季度最后1天,店铺星级是3星,则第二季度不可申请多类目经营;如第二季度最后1天,店铺星级是4星,则第三季度可申请多类目经营。
2、店铺星级≥3.5星的类目运营模式POP店铺可申请主营一级类目下的全部类目以及开放申请的全部非主营类目。
示例:某店铺,主营一级类目是“手机通讯”,则可申请“手机通讯”下的全部类目,以及一级类目“家用电器”下开放申请的类目如“家用电器-生活电器-加湿器”,不可申请一级类目“家用电器”下未开放申请的类目如“家用电器-厨卫大电-电热水器”。
《京东开放平台商家店铺星级规则》及查询路径:
https://rule.jd.com/rule/ruleDetail.action?ruleId=2399
三、多类目经营申请路径
商家可在京麦商家中心-店铺管理-品牌管理进行开放类目的查询及多类目经营的申请。
四、附则
京东商家的行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前的,适用当时的规则。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以后的,适用本规则。
京东可根据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规则并向商家公示。
商家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于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京东有权酌情处理,但京东对商家的处理不免除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商家在京东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京东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的各项协议。
本规则于2022年1月14日发布,于2022年3月30日修订,于2022年4月6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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