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经营秩序,保障顾客合法权益,淘特制定了贵金属商品管理规范,请相关类目经营的淘特商家务必遵守以下规则:
第一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 珠宝/钻石/翡翠/黄金>> 黄金首饰(新)”与“珠宝/钻石/翡翠/黄金>> 铂金/PT(新)”类目发布商品的淘宝特价版卖家。
第二条 【准入及清退】
(一)品牌资质要求
售卖如下品牌列表中的品牌商品,须持有以商标所有权人为授权来源的授权证明,包括:
(1)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不允许入驻);
(2)由国家商标总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或商标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扫描件;
(3)商标权人出具的二级以内授权书(若商标权人为自然人的,则需同时提供其亲笔签名的身份证/护照扫描件),商标权人出具的授权文件不得有地域限制,且授权有效期不得少于三个月;
(二)品牌商品指标要求
售卖(一)中包含品牌清单商品,需满足如下指标:
(1)商家在近365天内在淘特无严重违规的处罚记录,在近30天内一般违规的处罚次数<10,方可售卖品牌清单商品;
(2)服务能力:商家近30天72小时发揽率>70%,近30天3分钟咨询响应率>70%,方可售卖品牌清单商品;
(3)商品品质:商家有商品近30天商品品质退款率>叶子类目2倍,或经淘特抽检、排查到的商品或服务存在与卖家描述不相符,或卖家未对商品瑕疵等信息进行披露等情形,妨害买家权益,不允许售卖品牌清单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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