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猫平台3月30日发布关于《天猫预售业务管理规范》规则变更的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了适应天猫预售业务的发展,平台拟针对《天猫预售业务管理规范》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优化,本次调整于2022年3月30日公示通知,将与2022年4月6日正式生效。
公告显示,变更后,限购管理方面,天猫预售商家在发布商品时可设置单个买家ID的限购数量。
定金管理方面,定金支付完成后至尾款支付完成前为定金担保期间(下称担保期间),定金具有担保效力,买卖双方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编有关“定金”的相关规定;
即:担保期间,因买家自身原因导致未如期支付尾款,定金不予退还。担保期间,因商家原因导致买家未如期支付尾款的,商家应退还定金,并向买家补偿与定金同等金额的价款。
买家支付尾款后,定金不再具有担保效力,直接成为预售商品价款的一部分,即:买家根据《天猫规则》相关规定,发起退款的,定金作为预售商品价款的一部分,将包含在退款金额中,即“定金”可退。
商家若存在延迟发货、缺货、虚假发货等情形的,则按照《天猫规则》相关规定处理及赔付(若有),而不再适用“商家双倍返还定金”之规定。
商家应保障买家预售体验及权益,买家支付定金后,若因商家取消或调整承诺优惠导致尾款价格上涨,买家可选择:不予支付尾款,此时视为商家原因导致买家未如期支付尾款;如期支付尾款,此时商家须依据承诺履行优惠,否则按照《天猫规则》“违背承诺”规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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