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近日发布《商家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调整的通知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提升消费者在苏宁易购的购物体验,规范商家的经营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苏宁易购现针对商家违规行为及处理规则进行调整。
该规则调整于2022年3月25日公示。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则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则。
本公告发布后公示七日,并在公示期间征求相关意见。公示期满如无修改,则于2022年3月31日生效;如有修改,则另行公示生效。
公告显示,变更后,不正当牟利指商家采用不正当手段牟取利益或采用其他手段牟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向苏宁易购工作人员及或其关联方提供财物、消费、款待或商业机会等。
商家向苏宁易购工作人员或其关联方明确表达不正当谋利意图或已经开始实施不正当谋利行为,但由于商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构成不正当谋利未遂,每次扣二十四分。
商家为苏宁工作人员之关联方且该苏宁工作人员未依据“阳光公约”规定进行如实申报的,每次扣四十八分;若有利用苏宁易购工作人员职务便利条件的,每次扣九十六分。
除以上扣分处罚外,以上两种违约情形亦将依据《苏宁云台服务协议》第18条阳光条款的相关规定,给予谋取不当利益的五倍或者合同标的额的20%取其高承担违约责任(最低拾万元),该笔违约金将直接从商户易付宝余额中扣除。
商家易付宝余额不足以扣除的,仍应对不足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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