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维护平台良好的品质环境,保障商家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发布此处理要求。下面请看详细的适用范围以及相关定义。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国家抽检的平台(天猫和淘宝)不合格商品,或者国家抽检的不合格商品平台在售等情况
二、质量问题定义:
轻微质量不合格:标签、标志或说明书不合格
一般质量不合格:除轻微质量和严重质量不合格以外的情形。
严重质量不合格:严重危及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和环保的不合格。
三、责任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的相关规定,商家应当依法从事经营活动,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以及平台的监督。
政府依据相关规定进行监督抽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商家应立即停止经营涉及的产品、配合整改,并主动联系消费者,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等,给消费者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如果不合格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商家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商家自行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四、详情:
1、 平台应根据政府抽检结果,不定期在千牛头条发布不合格商品信息,处置不合格商品(包括但不限于下架、删除商品)并督促商家履行相关服务质量责任。
2、 商家获取到不合格商品信息后(不局限于平台渠道),应积极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商品,整改并主动联系消费者,履行相应服务质量责任;
3、 对商家没有及时服务或服务发生争议时,平台介入按《淘宝平台争议处理规则》结合以下要求处理:
(1)消费者提供凭证,平台核对信息与商家销售商品和不合格批次及型号的一致性,根据既定规则对消费者进行服务赔偿;
(2)举证要求:买家提供能清晰展示商品批次(生产日期)/型号的凭证以及在平台购买该商品的订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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