抖音商家/创作者在直播中以不正当竞争营销行为破坏诚信规则,严重扰乱平台秩序。抖音平台严禁不正当竞争营销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平台规则及创作者与平台签订的服务协议,采取警告、下架违规商品、扣除信用分、阻断直播、限制主播权限等管理措施。
“不正当竞争”,指创作者在推广商品过程中通过贬低第三方、过度宣传“平替”、好评返现、违规抽奖互动等方式谋取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的违规营销行为。
有哪些?
“不正当竞争”营销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1、宣传贬低第三方
指宣传商品过程中,传播贬低同类商品、对某同类商品表达负面感触或出现负面行为,或宣称分享的商品优于某同类商品。
【违规示例】
创作者分享A品牌面霜,同时展示B品牌面霜的图片,表达对B品牌的不屑和蔑视。(说明:贬低同类商品)
创作者分享A品牌面霜,同时将B品牌面霜扔进垃圾桶。(说明:出现负面行为)
2、违规抽奖互动
指采取有奖销售的推广行为、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的营销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单件奖品金额超过五万元;
同一奖券金额超过五万元;
购买一次商品得到两次或两次以上获奖机会的,累计奖品价值总额超过五万元。
说明: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不得超过五万元。
3、返现诱导好评
指宣传商品过程中,创作者以免单、返现、送礼品、红包、优惠券等物质、金钱或其他利益承诺诱导消费者“好评”,或要求消费者购买商品须给好评的营销行为。
诱导好评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创作者口播、直播标题、画面、背景板、商品卖点、管理员评论。
诱导好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好评返现、好评免单、全5星返现、好评返红包、好评才能退换货、好评才能购买、好评返款、好评返优惠券/代金券等。
【违规示例】
创作者宣传“不能给好评的不要下单”、“拍了不给好评的你就不要再来我直播间”等信息;
创作者宣传“好评全额返现”、“好评返红包”、“好评免单”等信息。
留言与评论(共有 条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