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即用即弃的面膜类及使用频次同类型商品:
当临近商品保质期≤90天时,为可销售的临期商品;
当临近商品保质期≤30天时,为不可销售的临期商品。
1.2 美妆行业除“即用即弃的面膜类”的其他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