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创作者在淘宝逛逛中有较强的粉丝影响力,这部分创作者可以受邀开通商业化收入权限,在帮商家推广商品后,可以获得成交订单的佣金奖励。那么逛逛佣金的结算规则及抽佣比例是什么?下面给大家讲述一下。
1、怎样才可以收到开通商业化收入权限的邀约?
完成逛逛个人号身份认证,且累计精选作品数不低于10条,累计粉丝数不低于5000。对于非签约机构的创作者,必须是大陆身份证注册的个人类型支付宝,才能被商业化邀请。
2、为什么开通商业化权限的时候需要与一家服务商签约?
经过多种方案考虑,淘宝无法直接向众多创作者支付收益,所以需要创作者在开通商业化环节与指定服务商签约,淘宝通过服务商向创作者发放收益。
3、是否所有创作者都必须签约服务商?
仅限同时具备以下两个特征的创作者签约:
(1)符合商业化门槛要求;(2)未签约机构的创作者。
4、是否写逛逛的商品都有收入?
仅限“精选宝贝”频道里的商品,不在“精选宝贝”频道下的商品是没有佣金收入的。
5、淘宝逛逛佣金结算规则有哪些?
(1)该规则仅生效于逛逛内容创作者中已开通逛逛商业化权限的达人,且账号状态未处罚,处于正常状态。
(2)收入结算:逛逛商业化为按成交收费的商业化模式,开通商业化权限的达人,其内容中推荐商品引导成交,即可获得收入。
(3)公示&结算时间:T+2数据展示,次月25(待确认)日发放至您绑定的支付宝账户内,
如当月25日为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的,将改为当月25日之后最近的工作日结算上个自然月的收入。
补充说明:
平台发现部分账号存在数据造假/作弊、不当使用他人权利、违规推广等扰乱平台秩序的违规行为。平台将按照《逛逛内容创作者协议》对账号执行取消参与账号激励的处置措施。
6、淘宝逛逛佣金CPS抽佣比例及规则
注意:
(1)该分成比例规则仅生效于开通了商业化能力的创作者;
(2)对于机构达人:7*系数a的部分为机构和绑定内容创作者(原达人)收入净额之和,需按机构和其绑定内容创作者(原达人)约定、且经其明确同意后的分成比例,由系统按其授权确认方式将收入净额分发给机构和绑定的内容创作者(原达人)。
(3)对于非机构达人,7*系数a为其收入。
(4)系数a为创作者分成系数,与创作者等级相关。
7、对于签约机构的创作者,商业化的费用(佣金、奖励)是打到机构还是直接打给个人?
签约机构的达人收入是由机构打给个人;分配由机构执行;分配比例按照个人跟机构签约时双方所达成的协议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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