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头蛇电商
帮助“贫困”,光荣;消费“贫困”,可耻!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政府在官网发布的 “关于对“痛心!四川大凉山眼看大雪封山,50万斤脆甜丑苹果抢收不及,求你帮老人孩子度过这个难关!”不当营销方式的声明” ,揭开了一个电商卖家的“悲情营销”黑幕。
盐源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工作人员10月26日先后向澎湃新闻(表示,今年未出现苹果滞销,总体销售情况良好。商家发布此类悲情营销帖文,目的是为获利。对方在网上7斤苹果卖49.9元,1斤苹果相当于卖到7块左右,实际上,盐源苹果的批发价通常每斤2块多。
当手段沦为目的,则会不择手段
在这个最新的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商家利用“悲情”从善良的顾客手里换取了“暴利”,本质上就是在消费“贫困”,核心是用人们期望帮助“贫困人口”的善意去“欺骗”善良顾客的“感情”。从这个意义上讲,这就是“诈骗”。
“盈利”到底是“目的”还是“手段”?
在商业伦理中,“盈利”是不可争辩的“手段”。因为一家企业只有“盈利”才能活下去,所以“盈利”是一家企业健康发展的“手段”。但是很多企业都把“盈利”当成了目的!那么为了实现这个“盈利”目的,企业将“无所不能”:奶粉中可以加“三聚氰胺”、鸡蛋中可以添加“苏丹红”、地沟油可以上餐桌……。当手段“盈利”沦为目的,则企业将不择手段。
淘宝发展到现在,竞争越来越激烈,长期来看,未来能存活下来的一定是“盈利店铺”,并且是将“盈利”当成是“手段”的店铺。未来,只有那些以顾客为中心,为顾客创造价值并且能够盈利的店铺才能健康发展。“为顾客创造价值”就是“目的”,“盈利”是为了店铺还能长期活下去的“手段”。“目的”和“手段”都正确的店铺才是我们九头蛇电商一直倡导的真正的盈利店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三、四条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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