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才刚开始,仿佛已过了一年,又是疫情,又是流感,又是地震。为了应对疫情,各省都推迟复工。结合政府延长春节假期的决定和各地抗击疫情部署的要求,为进一步考虑消费者沟通体验及天猫市场秩序,天猫官方对《天猫2020年春节发货时间及交易流程调整公告》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内容如下:
一、发货规则
(一)天猫订单(含天猫超市)
1、2020年1月17日00:00:00至2020年2月2日23:59:59期间消费者付款的订单,除特殊商品或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商家须在2020年2月10日23:59:59前发货并且确保消费者可在物流公司系统内查看到订单的物流状态(揽件、中转、派送、签收等);
2、2020年2月3日00:00:00至2020年2月10日23:59:59期间消费者付款的订单,除特殊商品或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商家须在2020年2月12日23:59:59前发货并且确保消费者可在物流公司系统内查看到订单的物流状态(揽件、中转、派送、签收等);
否则按照《天猫规则》“延迟发货”规则处理。具体特殊商品或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以《延迟发货的规则及实施细则》为准。
(二)天猫国际订单
1、2020年1月17日00:00:00至2020年1月30日23:59:59期间消费者付款的订单,商家(虚拟类目*除外)须在2020年2月10日23:59:59前发货并且确保消费者可在物流公司系统内查看到订单的物流状态(揽件、中转、派送、签收等);
2、2020年1月31日00:00:00至2020年2月5日23:59:59期间消费者付款的订单,商家(虚拟类目*除外)须在2020年2月13日23:59:59前发货并且确保消费者可在物流公司系统内查看到订单的物流状态(揽件、中转、派送、签收等);
3、2020年2月6日00:00:00至2020年2月9日23:59:59期间消费者付款的订单,商家(虚拟类目*除外)须在2020年2月16日23:59:59前发货并且确保消费者可在物流公司系统内查看到订单的物流状态(揽件、中转、派送、签收等)。
否则按照《天猫国际规则》“延迟发货的规则与实施细则”规则处理。但以下场景商家可按下述特殊要求另行处理:1)定制商品发货时间,以商家详情页描述为准;2)预售商品的发货时间以预售商品页面发布的时间为准。
(三)特价区订单
依据《天猫2020年春节发货时间及交易流程调整公告》执行,否则按照《特价区平台管理规范》“延迟发货”规则处理。具体特殊商品或定制、预售及其他特殊情形等另行约定发货时间的商品,以《特价区平台延迟发货实施细则》为准。
二、交易流程调整
(一)确认收货超时(含天猫超市):
2020年1月17日 00:00:00至2020年2月8日23:59:59期间点击发货的订单:
1、通过快递、EMS发货的,自“卖家已发货”状态起的20日后,系统会自动确认收货;
2、通过平邮发货的,自“卖家已发货”状态起的30日后,系统会自动确认收货;
3、天猫国际商品,自“卖家已发货”状态起的40日后,系统会自动确认收货;
4、家装分阶段等订单以订单信息为准;
5、买家可自主延长收货的时间调整为最大可延长5天。
6、买家收件地址为海外或港澳台地区的天猫交易订单,确认收货超时与日常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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